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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本文以清·张志聪《黄帝内经集注》为主要参考,同时参考古籍《新刊补注释文黄帝内经素问.十二卷.唐.王冰.注.宋.林亿.校.明成化十年熊宗立种德堂刊本》以及《重广补注黄帝内经素问.二十四卷.唐.王冰注.宋.林亿等奉敕校正.孙兆.重改误.明代影宋刊本》,并结合现代田合禄、王洪图、徐芹庭、张其成、张景明等易医名家解读,梳理汇总。
历来文化传承均为口传心授,古文意义多重,翻译白话,尽显词不达意,故未进行白话解释,全书解读完成后,将分类梳理,系统解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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气府论:气,指经脉之气。府者,聚也。气府,即经脉之气所汇聚之处。本篇主要论述了手足三阳经脉及督脉、任脉、冲脉之经气在经脉中的聚发穴位的穴数及分布情况。
篇名“气府”意义有二:
一是诸经气交会所发之府,是腧穴所在之处,故称府。明·马莳:“气府者,各经脉气交会之府也……此论脉气所发,故名曰'气府’也”。
二是手足三阳六府经脉,脉气所发之穴,叫做气府。清·高世栻:“手足三阳经脉,六府主之,故脉气所发之穴,即为气府”。
足太阳脉气所发者七十八穴:
七十八穴:本穴数字,诸家说法不同:唐·杨上善作七十三穴,唐·王冰作九十三穴,明·吴昆作九十一穴。明·张介宾:“详考本经下文,共得九十三穴。内除督脉、少阳二经,其浮气相通于本经,而重见者凡十五穴,则本经止七十八穴。近世经络相传,足太阳经左右共一百二十六穴,即下文各经之数,亦多与今时者不同”。
冰注:兼气浮薄相通者言之,当言九十三穴,非七十八穴也。正经脉会发者七十八穴,浮薄相通者一十五穴,则其数也。
脉者血气之府,穴者脉气所发。此篇无问答之辞而曰论者,伯承上章复论三阳经脉气所发者,亦三百六十五穴,以应周天之数。盖阳者天气也,主外;阴者地气也,主内。故只论手足之三阳,而不及于阴也。
两眉头各一,
冰注:谓攒竹穴也。所在刺灸分壮,与《气穴》同法。
攒竹穴也
入发至项三寸半,旁五相去三寸,
清·高世栻:“顶,旧本讹'项’,今改'顶’,前顶穴也。自攒竹人发际,至前顶,其中有神庭、上星、囟会,故长三寸半。前顶在中行,次两行,故旁五,言中自及旁,有五行也”。
冰注:谓大杼、风门各二穴也。所在刺灸分壮,与《气穴》同法。
新校正云:按别本云:'入发至项三寸。又注云:'寸同身寸也,诸寸同法’。与此注全别。此注谓大杼、风门各二穴,所在灸刺分壮,与《气穴》同法。今《气穴》篇中无风门穴,而注言与同法,此注之非可见。此非王氏之误,误在后人。详此入发至项三寸半傍五相去三寸,盖是说下文浮气之在皮中五行行五之穴,故王都不解释,直云寸为同身寸也。但以顶误作项,剩半字耳。所以言人发至顶者,自人发囟会穴至顶百会凡三寸,自百会后至后顶又三寸,故云人发至顶三寸。傍五者,为兼中行傍数有五行也。相去三寸者,盖谓自百会顶中数左右前后各三寸,有五行行五,共二十五穴也。后人误认,将顶为项,以为大杼、风门,此甚误也。况大杼在第一椎下两傍,风门又在第二椎下,上去发际非止三寸半也,其误甚明。
马莳曰:大杼、风门二穴也。入发至项者,谓上入于发际,下至于项间,相去三寸半许。旁五者,谓五行之两旁也。相去三寸半者,大杼在大椎各开一寸五分,风门在二椎间各开一寸五分也。愚谓此二句,照应末节手足诸鱼际脉气所发者句,皆无各一二字。盖谓穴乃气之所发,经外亦可取穴,不必拘于脉中。故下文云:其浮气在皮中者,五五二十五穴。言太阳之气,浮于皮中,而少阳督脉,皆从太阳之气,而为太阳之穴矣。
其浮气在皮中者凡五行,行五,五五二十五,
浮气:明·张介宾:“言脉气之浮于巅也”。
冰注:浮气,谓气浮而通之可以去热者也。五行,谓头上自发际中同身寸之二寸后至顶之后者也。二十五者,其中行,则囟会、前顶、百会、后顶、强间五,督脉气也。次侠傍两行,则五处、承光、通天、络却、玉枕各五,本经气也。又次傍两行,则临泣、目窗、正营、承灵、脑空各五,足少阳气也。两傍四行各五,则二十穴。中行五,则二十五也。其刺灸分壮,与《水热穴》同法。
此言脉气之相从也。夫脉气行于脉中,三阳之气行于脉外,气循脉而行,脉随气而转,脉气之相从也。是以太阳之气,循脉上升于头项,而中行督脉之囟会、前顶、百会、后顶、长强五穴,旁两行太阳经之五处、承光、通天、络却、玉枕十穴,又旁两行少阳经之临泣、目窗、正营、承灵、脑空十穴,皆从太阳之气,而为太阳之脉气所发,是刚健柔顺,脉随气发者也。后六经皆然。张兆璜曰:《热病论》伤寒一日,太阳受之,其脉连于风府,故头项痛,腰脊强,此气循脉而行也。此篇曰:其浮气在皮中者,五五二十五穴,乃脉随气而发也。阴阳血气,外内相将,雌雄相应者也。
项中大筋两旁各一
冰注:谓天柱二穴也。所在刺灸分壮,与《气穴》同法。
谓天柱二穴也,
风府两旁各一
冰注:谓风池二穴也。刺灸分壮与《气穴》同法。
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风池足少阳阳维之会,非太阳之所发也。经言风府两傍,乃天柱穴之分位,此亦复明上项中大筋两傍穴也。此注剩出风池二穴于九十三数外,更剩前大杼、风门,及此风池六穴也。
谓风池二穴也,
侠背以下至尻尾二十一节,十五间各一,五藏之俞各五,六府之俞各六,
冰注:十五间各一者,今《中诰孔穴图经》所存者十三穴,左右共二十六,谓附分、魄户、神堂、譩譆、鬲关、魂门、阳纲、意舍、胃仓、育门、志室、胞育、秩边十三也。附分,在第二椎下附项内廉两傍,各相去侠脊同身寸之三寸,足太阳之会,刺可人同身寸之八分,若灸者可灸五壮。魄户,在第三椎下两傍,上直附分,足太阳脉气所发,下十二穴并同,正坐取之,刺可人同身寸之五分,若灸者如附分法。神堂,在第五椎下两傍,上直魄户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灸同附分法。譩譆,在第六椎下两傍,上直神堂,新校正云:按《骨空论》注云:'以手厌之,令病人呼譩譆之声,则指下动矣。’刺可人同身寸之六分,留七呼,灸如附分法。鬲关,在第七椎下两傍,上直譩譆,正坐开肩取之,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,若灸者可灸三壮。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'可灸五壮’。魂门,在第九椎下两傍,上直鬲关,正坐取之,刺灸分壮如鬲关法。阳纲,在第十椎下两傍,上直魂门,正坐取之,刺灸分壮如魂门法。意舍,在第十一椎下两傍,上直阳纲,正坐取之,刺灸分壮如阳纲法。胃仓,在第十二椎下两傍,上直意舍,刺灸分壮如意舍法。肓门,在第十三椎下两傍,上直胃仓,刺同胃仓,可灸三十壮。新校正云:按育门'灸三十壮’,与《甲乙经》同。《水穴》注作'灸三壮'。志室,在第十四椎下两傍,上直肓门,正坐取之,刺灸分壮如魄户法。胞肓,在第十九椎下两傍,上直志室,伏而取之,刺灸分壮如魄户法。新校正云:按志室、胞肓灸如魄户'五壮’,《甲乙经》作'三壮’,《水穴》注亦作'三壮’,《热穴》注志室亦作'三壮'。秩边,在第二十一椎下两傍,上直胞肓,伏而取之,刺灸分壮如魄户法。
五,六府之俞各六,肺俞,在第三椎下两傍,侠脊相去各同身寸之一寸半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留七呼,若灸者可灸三壮。心俞,在第五椎下两傍,相去及如肺俞法,留七呼。肝俞,在第九椎下两傍,相去及刺如心俞法,留六呼。脾俞,在第十一椎下两傍,相去及刺如肝俞法,留七呼。肾俞,在第十四椎下两傍,相去及刺如脾俞法,留七呼。胆俞,在第十椎下两傍,相去如肺俞法,正坐取之,刺可人同身寸之五分,留七呼。胃俞,在第十二椎下两傍,相去及刺如脾俞法,留七呼。三焦俞,在第十三椎下两傍,相去及刺如胆俞法。大肠俞,在第十六椎下两傍,相去及刺如肺俞法,留六呼。小肠俞,在第十八椎下两傍,相去及刺如心俞
自大椎至尾骶骨,计二十一节,其间十五椎旁各一穴,谓肺俞、厥阴俞、心俞、膈俞、肝俞、胆俞、脾俞、胃俞、三焦俞、肾俞、大肠俞、小肠俞、膀胱俞、中膂内俞、白环俞,两旁共计三十穴。而五脏之俞各五,六腑之俞各六,皆在于其间。张兆璜曰:复提出脏俞腑俞者,盖谓三百六十五之脉气所发,皆本于五脏六腑,故末节复补出五脏之脉气。
委中以下至足小指旁各六俞。
冰注:谓委中、昆仑、京骨、束骨、通谷、至阴六穴也。左右言之,则十二俞也。其所在刺灸如《气穴》法。经言脉气所发者七十八穴,今此所有兼止者九十三穴,由此则大数差错传写有误也。新校正云:详王氏云兼亡者九十三穴,今兼大杼、风门、风池为九十九穴,以此王氏总数计之,明知此三穴后之妄增也。
谓委中、昆仑、京骨,束骨、通谷、至阴,各六俞,共十二穴,通计七十七穴,外脱简一穴。
足少阳脉气所发者六十二穴:两角上各二,
冰注:谓天冲、曲鬓左右各二也。天冲,在耳上如前同身寸之三分,足太阳少阳二脉之会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若灸者可灸五壮。曲鬓,在耳上入发际曲阳陷者中,鼓颔有空,足太阳少阳二脉之会,刺灸分壮如天冲法。
谓天冲、曲鬓左右各二,共四穴也。
直目上发际内各五,
冰注:谓临泣、目窗、正营、承灵、脑空左右是也。临泣,直目上入发际同身寸之五分,足太阳少阳阳维三脉之会,留七呼。目窗,在临泣后同身寸之一寸,正营,在目窗后同身寸之一寸,承灵,在正营后同身寸之一寸半,脑空,在承灵后同身寸之一寸半,侠枕骨后枕骨上,并足少阳阳维二脉之会,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,余并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若灸者并可灸五壮。新校正云:按'脑空’在'枕骨后枕骨上',《甲乙经》作'玉枕骨下'。
谓临泣、目窗、正营、承灵、脑空,左右各五,共十穴。按太阳之气,上升于头项,少阳之气,上升于头颊。故此五脉,从太阳之气,则为太阳之气所发,从少阳之脉,则为少阳之脉气所发也。张兆璜曰:太阳之气在头正中,而下于后项。少阳之气,在头两旁,连于两颊,而下于两肩。阳明之气在面,而下于膺喉,在经脉亦然,而支别则互相交错于耳鼻前后上下之间。
耳前角上各一,
明·张介宾:“耳前角,曲角也,角上各一,颔厌二穴也”。
冰注:谓颔厌二穴也,在曲角下颞颛之上廉,手足少阳足阳明三脉之会,刺可人同身寸之七分,留七呼,若灸者可灸三壮,刺深令人耳无所闻。
谓颔厌二穴,
耳前角下各一,
冰注:谓悬釐二穴也。在曲角上颞颙之下廉,手足少阳阳明四脉之交会,刺可人同身寸之三分,留七呼,若灸者可灸三壮。
新校正云:按后'手少阳’中云'角上',此云'角下’必有一误。
谓悬厘二穴,
锐发下各一,
《人镜经》:“耳前发角为锐发”。清·高世栻:“锐发,即鬓发。下各一,和髎二穴也。
冰注:谓和髎二穴也。在耳前锐发下横动脉,手足少阳二脉之会,刺可人同身寸之三分,若灸者可灸三壮。
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云:'手足少阳、手太阳之会'。
谓和髎二穴,属手少阳三焦经。
客主人各一,
冰注:客主人,穴名也。在耳前上廉起骨,开口有空,手足少阳、足阳明三脉之会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留七呼,若灸者可灸三壮。
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及《气穴》注、《刺禁》注并云:'手少阳、足阳明之会',与此异。
一名上关,在耳前起骨上廉。
耳后陷中各一,
冰注:谓翳风二穴也。在耳后陷者中,按之引耳中,手足少阳二脉之会,刺可人同身寸之三分,若灸者可灸三壮。
谓翳风二穴,属手少阳三焦经。
下关各一,
冰注:下关,穴名也。所在刺灸,《气穴》同法。
下关二穴,在客主人下,耳前动脉下廉,合口有空,属足阳明胃经。
耳下牙车之后各一,
唐·王冰、明·张介宾作颊车穴,唐·杨上善作大迎穴,清·高世栻作天容穴。今从王、张注。
冰注:谓颊车二穴也。刺灸分壮,《气穴》同法。
谓颊车二穴,属足阳明胃经。
缺盆各一,
冰注:缺盆,穴名也。在肩上横骨陷者中,足阳明脉气所发,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,留七呼,若灸者可灸三壮,太深令人逆息。
新校正云:按《骨空》注作'手阳明'。
缺盆二穴,在肩下横骨陷者中,属足阳明胃经。愚按《邪气藏府篇》曰:诸阳之会,皆在于头面,邪中于面,则下阳明;中于项,则下太阳;中于颊,则下少阳。中者,谓始中于三阳之气分;下者,谓下于三阳之脉中。手足三阳之脉,盘错于头面颈颊之间,而手足三阳之气,分部于头面项颊之上,是以手少阳、足阳明之脉,交过于足少阳之部署,而皆为足少阳之脉气所发,余经皆然。
掖下三寸,胁下至胠八间各一,
冰注:掖下三寸,同身寸也。掖下,谓渊掖、辄筋、天池,胁下至胠,则日月、章门、带脉、五枢、维道、居髎九穴也,左右共十八穴也。渊掖,在掖下同身寸之三寸,足少阳脉气所发,举臂得之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禁不可灸。辄筋,在掖下同身寸之三寸,复前行同身寸之一寸搓胁,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'搓’作'著'。下同。足少阳脉气所发,刺可人同身寸之六分,若灸者可灸三壮。天池,在乳后同身寸之二寸,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作'一寸'。掖下三寸,搓胁直掖橛肋间,手心主足少阳二脉之会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作'七分'。若灸者可灸三壮。日月,胆募也,在第三肋揣,横直心蔽骨傍各同身寸之二寸五分,上直两乳,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云'日月在期门下五分’。足太阴少阳二脉之会,刺可人同身寸之七分,若灸者可灸五壮。章门,脾募也,在季肋端,足厥阴、少阳二脉之会,侧卧屈上足伸下足举臂取之,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,留六呼,若灸者可灸三壮。带脉,在季肋下同身寸之一寸八分,足少阳带脉二经之会,刺可人同身寸之六分,若灸者可灸五壮。五枢,在带脉下同身寸之三寸,足少阳、带脉二经之会,刺可人同身寸之一寸,若灸者可灸五壮。维道,在章门下同身寸之五寸三分,足少阳、带脉二经之会,刺灸分壮如章门法。居髎,在章门下同身寸之四寸三分,骼骨上,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作'监骨'。陷者中,阳蹻足少阳二脉之会,刺灸分壮如维道法。所以谓之八间者,自掖下三寸至季肋凡八肋骨。
腋下谓渊腋、辄筋、天池。胁下至胠,谓日月、章门、带脉、五枢、维道,居髎,共九穴。曰八间者,自腋下三寸,至季肋间,凡入肋骨间也。渊腋,在腋下三寸宛宛中,举臂得之。辄筋在期门下五分陷中,第三肋间。天池属手厥阴心包络经,在腋下三寸,乳后一寸。日月在期门下五分。章门系足厥阴肝经穴,在季胁肋端,脐上二寸,两旁开九寸,侧卧,肘尖尽处是穴。带脉在季胁下一寸八分陷中,五枢在带脉下三寸,维道在章门下五寸三分,居髎在章门下八寸三分。
髀枢中旁各一,
清·高世栻:“髀枢,即髀厌,环跳穴也,在居髎穴下”。
冰注:谓环铫二穴也。刺灸分壮,《气穴》同法。新校正云:按《气穴论》云'两髀厌分中,王注为'环铫穴’。又《甲乙经》云:'环铫在鹘枢中’。今云'鹘枢中傍各一者’,盖谓此穴在髀枢中也。'傍各一者’,谓左右各一穴也。非谓环铫在髀枢中傍也。
谓环跳二穴,侧卧伸下足,屈上足,以右手摸穴,左摇撼取之为得。
膝下以至足小指次指各六俞。
冰注:谓阳陵泉、阳辅、丘虚、临泣、侠溪、窍阴六穴也。左右言之,则十二俞也。其所在刺灸分壮《气穴》同法。
谓阳陵泉、阳辅、丘墟、临泣、侠溪、窍阴六穴。阳陵泉在膝下一寸,胻外廉陷中,端坐取之。阳辅在足外踝上四寸,辅骨前三分。丘墟在足外踝下陷中。临泣在足小指次指本节后间陷中。侠溪在足小指次指歧骨间,本节前陷中。窍阴在足小指次指之端,去爪甲如韭叶。
足阳明脉气所发者六十八穴:额颅发际旁各三,
额颅发际傍各三:唐·王冰、明·张介宾作悬颅、阳白、头维左右各三穴,唐·杨上善作头维、本神、曲差左右各三穴,清·高世试作本神、头维、悬颅各三穴。今从王、张注。
冰注:谓悬颅、阳白、头维左右共六穴也。正面发际横行数之,悬颅在曲角上颞颥之中,足阳明脉气所发,刺入同身寸之三分,留三呼,若灸者可灸三壮。阳白,在眉上同身寸之一寸直瞳子,足阳明阴维二脉之会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灸三壮。头维,在额角发际侠本神两傍各同身寸之一寸五分,足少阳阳明二脉之交会,刺可人同身寸之五分,禁不可灸。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'阳白,足少阳、阳维之会'。今王氏注云'足阳明阴维之会’。详此在足阳明脉气所发中,则足阳明近是。然阳明经不到此,又不与阴维会,疑王注非,《甲乙经》:为得矣。
谓悬颅、阳白、头维,左右各三,共六穴也。悬颅、阳白,系足少阳胆经,头维系本经穴。悬颅在曲角上。阳白在眉上一寸,直瞳子。头维在头角入发际,本神旁一寸半,神庭旁四寸半。
面鼽骨空各一,
谓四白穴也。在目下同身寸之一寸,足阳明脉气所发,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,不可灸。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'刺入三分,灸七壮'。
谓四白穴,在目下一寸,直对瞳子下。
大迎之骨空各一,
清·高世栻:“大迎在颊车下,承浆旁,穴在骨间,故曰大迎之骨空”。
冰注:大迎,穴名也。在曲颔前同身寸之一寸三分骨陷者中动脉,足阳明脉气所发,刺可人同身寸之三分,留七呼,若灸者可灸三壮。
大迎穴在曲颔前一寸三分,骨陷中动脉。
人迎各一,
冰注:人迎,穴名也。在颈侠结喉傍大脉动应手,足阳明脉气所发,刺可人同身寸之四分,过深杀人,禁不可灸。
人迎穴在结喉两旁一寸半,大动脉应手。
缺盆外骨空各一,
冰注:谓天髎二穴也。在肩缺盆中上伏骨之陬陷者中,手足少阳阳维三脉之会,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,若灸者可灸三壮。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'伏骨’作'毖骨'。
谓天髎穴,属手少阳三焦经,在肩缺盆上骨际陷中,缺盆上起肉是穴。
膺中骨间各一,
冰注:谓膺窗等六穴也。膺窗在胸两傍,侠中行各相去同身寸之四寸,巨骨下同身寸之四寸八分陷者中,足阳明脉气所发,仰而取之,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,若灸者可灸五壮。此穴之上,又有气户、库房、屋翳,下又有乳中、乳根。气户,在巨骨下,下直膺窗,去膺窗上同身寸之四寸八分。库房,在气户下同身寸之一寸六分。屋翳,在气户下同身寸之三寸二分。下即膺窗也。膺窗之下,即乳中也。乳中穴下同身寸之一寸六分陷者中,则乳根穴也。并足阳明脉气所发,仰而取之。乳中禁不可灸刺,灸刺之不幸生蚀疮,疮中有清汁脓血者可治,疮中有瘛肉若蚀疮者死。余五穴并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,若灸者可灸三壮。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'灸五壮'。
谓膺窗、气户、库房、屋翳、乳中、乳根六穴。曰各一者,言膺中之骨间,正诸穴之所在。气户在柱骨下,俞府两旁各二寸陷中。库房在气户下一寸六分陷中,屋翳在巨房下一寸六分陷中,膺窗在屋翳下一寸六分陷中,乳中当乳中是穴,乳根在乳中下一寸六分陷中。
侠鸠尾之外,当乳下三寸,侠胃脘各五,
冰注:谓不容、承满、梁门、关门、太一五穴也。左右共一寸也。侠腹中行两傍相去各同身寸之四寸。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云'各二寸'。疑此注剩'各’字。不容在第四肋端,下至太一,各上下相去同身寸之一寸,并足阳明脉气所发,刺可人同身寸之八分,右灸者可灸五壮。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'不容刺入五分’,此云并入'八分’,疑此注误。
谓本经不容、承满、梁门、关门、太乙五穴,各去中行三寸。不容在巨阙旁第四肋端下,至下承满、梁门、关门、太乙,上下相去各一寸。
侠齐广三寸各三,
清·高世栻:“按《甲乙》'三寸’作'二寸'。”侠,通“挟”。齐,通“脐”。
冰注:广,谓去脐横广也。广三寸者,各如太一之远近也。各三者,谓滑肉门、天枢、外陵也。滑肉门,在太一下同身寸之一寸。天枢,在滑肉门下同身寸之一寸,正当于脐。外陵,在天枢下同身寸之一寸,并足阳明脉气所发。天枢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,留七呼。滑肉门、外陵各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,若灸者并可灸三壮。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'天枢’在脐傍各二寸,上曰'滑肉门’,下曰'外陵',是三穴者,去脐各二寸也。今此经注云'广三寸'。《素问》、《甲乙经》不同,然《甲乙经》分寸与诸书同,特此经为异也。
谓滑肉门、天枢、外陵三穴。滑肉门在太乙下一寸,去中行侠脐各三寸。天枢在脐旁各开二寸陷中,外陵在天枢下一寸,去中行各二寸。
下齐二寸侠之各三,
冰注:下脐二寸,则外陵下同身寸之一寸,大巨穴也。各三者,谓大巨、水道、归来也。大巨,在外陵下同身寸之一寸,足阳明脉气所发,刺可人同身寸之八分,若灸者可灸五壮。水道,在大巨下同身寸之三寸,足阳明脉气所发,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半,若灸者可灸五壮。归来,在水道下同身寸之二寸,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,若灸者可灸五壮也。
谓大巨、水道、归来三穴。大巨在外陵下一寸,水道在大巨下二寸,归来在水道下二寸,各开脐下中行二寸。
气街动脉各一,
冰注:气街,穴名也。在归来下鼠鼷上同身寸之一寸脉动应手,足阳明脉气所发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留七呼,若灸者可灸三壮。新校正云:详此注与《甲乙经》同。《刺热》注及《热穴》注云''气街’在'腹脐下,横骨两端,鼠鼷上,'《刺禁论》注在'腹下侠脐两傍,相去四寸,鼠仆上',《骨空》注云在'毛际两傍,鼠鼷上'。诸注不同,今备录之。
即气冲穴,在归来下鼠蹊上一寸,动脉应手。
伏兔上各一,
冰注:谓牌关二穴也。在膝上伏菟后交分中,刺可人同身寸之六分,若灸者可灸三壮。
谓髀关二穴,在膝上伏兔后交分中。
三里以下至足中指各八俞,分之所在穴空。
冰注:谓三里、上廉、下廉、解溪、冲阳、陷谷、内庭、厉兑八穴也。左右言之则十六俞也。上廉,足阳明与大肠合,下廉,足阳明与小肠合也,其所在刺灸分壮与《气穴》同法。所谓分之所在穴空者,足阳明脉自三里穴分而下行,其直者,循䯒过跗入中指出其端,则厉兑也,其支者与直俱行至跗上入中指次间,故云分之所在穴空也。之,往也。言分而各行往指间穴空处也。
八俞者,谓三里、巨虚上廉、巨虚下廉、解溪、冲阳、陷谷、内庭、厉兑八穴,分之所在,计十六穴。三里在膝下三寸胻骨外廉,大筋内宛宛中。巨虚上廉在三里下三寸。巨虚下廉在上廉下三寸。解溪在冲阳后一寸半,腕上陷中,足大指次指直上跗上陷中。冲阳在足跗下五寸,动脉应手。陷谷在足大指次指下本节后陷中,内庭在足大指次指外间陷中,厉兑在足大指次指端,去爪甲如韭叶。
手太阳脉气所发者三十六穴:目内眦各一,
冰注:目内眦各一,谓睛明二穴也。在目内眦,手足太阳、足阳明、阴、阳五脉之会,刺可人同身寸之一分,留六呼,若灸者可灸三壮。诸穴有云数脉会发而不于所会脉下言之者,出从其正者也。
谓睛明穴,属足太阳膀胱经,在内眦外一分宛宛中,乃手足太阳、足阳明、阴阳跷五脉之会。
目外各一,
谓瞳子髎二穴也。在目外去眦同身寸之五分,手太阳手足少阳三脉之会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若灸者可灸三壮。
谓瞳子髎二穴,属足少阳胆经,在目外去眦五分。
鼽骨下各一,
谓颧髎二穴也。鼽,顽也。烦,面颧也。在面顽骨下陷者中,手太阳少阳二脉之会,刺可人同身寸之三分。
谓颧髎二穴,在面頄骨下廉,锐骨端陷中。
耳郭上各一,
清·高世栻:“郭,匡部也。耳廓上两角孙穴”。
谓角孙二穴也。在耳上郭表之中间上,发际之下,开口有空,手太阳手足少阳三脉之会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若灸者可灸三壮。
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'手太阳’作'手阳明'。
谓角孙二穴,系手少阳三焦经,在耳郭中间上发际下,开口有空。
耳中各一,
冰注:谓听宫二穴也。所在刺灸分壮与《气穴》同法。
谓听宫二穴,耳中珠子大如赤小豆。
巨骨穴各一,
冰注:巨骨,穴名也。在肩端上行两义骨间陷者中,手阳明蹻脉二经之会,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半,若灸者可灸三壮。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作'五壮'。
巨骨二穴,系手阳明大肠经,在肩尖端上行,两叉骨罅间。
曲掖上骨穴各一,
冰注:谓臑俞二穴也。在肩臑后大骨下脾上廉陷者中,手太阳阳维脉三经之会,举臂取之,刺可人同身寸之八分,若灸者可灸三壮。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作'手足太阳'。
臑俞二穴,挟肩髎后大骨下,胛上廉陷中,举臂取之。
柱骨上陷者各一,
日本丹波元简:“肩井,在肩上陷者中,即是项骨外傍,安得言项骨上陷者,此必别有所指。”其说可参。
冰注:谓肩并二穴也。在肩上陷解中缺盆上大骨前,手足少阳阳维三脉之会,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,若灸者可灸三壮。
谓肩井二穴,系足少阳胆经,在肩上陷中,缺盆上大骨前一寸半。
上天窗四寸各一,
唐·王冰、明·张介宾作天窗、(头)窍阴二穴,清·高世栻作天窗、浮白二穴。今从王、张注。
冰注:谓天窗、窍阴四穴也。所在刺灸分壮与《气穴》同法。
谓天窗、窍阴四穴。窍阴属足少阳胆经,天窗在颈大筋间前曲颊下,扶突后动脉应手,窍阴在完骨上,枕骨下,动摇有空。
肩解各一,
清·高世栻:“肩外解分二处,两秉风穴”。
冰注:谓乘风二穴也。在肩上小髃骨后,举臂有空,手太阳阳明手足少阳四脉之会,举臂取之,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,若灸者可灸三壮。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'灸五壮'。
谓秉风二穴,在肩上小髃后,举臂有空。
肩解下三寸各一,
冰注:肩解下三寸各一,谓天宗二穴也。在秉风后大骨下陷者中,手太阳脉气所发,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,留六呼,若灸者可灸三壮。
谓天宗二穴,在秉风后大骨下陷中。
肘以下至手小指本各六俞。
冰注:六俞所起于指端,经言至小指本,则以端为本,言上之本也,下文阳明少阳同也。六俞,谓小海、阳谷、腕骨、后溪、前谷、少泽六穴也。左右言之,则十二俞也。其所在刺灸分壮,《气穴》同法。新校正云:后此手太阳、阳明、少阳三经,各言至手某指本,王注'以端为本’者,非也。详手三阳之井穴,尽出手某指之端,爪甲下际,此言'本'者,是遂指爪甲之本也,安得'以端为本’哉。
谓小海、阳谷、腕骨、后溪、前谷、少泽六穴。小海在肘内大骨外,去肘端五分陷中。阳谷在手外侧胁中锐骨下。腕骨在手外侧腕前起骨下陷中,后溪在手小指外侧,本节后陷中,捏拳取之。前谷在手小指外侧,本节前陷中。少泽在手小指外侧,去爪甲一分陷中。
手阳明脉气所发者二十二穴:鼻空外廉项上各二,
鼻空外廉,项上各二:清·高世栻:“鼻孔外廉,迎香穴也。项上,扶突穴也,左右各二,凡四穴”。
冰注:谓迎香、扶突各二穴也。迎香在鼻下孔傍,手足阳明二脉之会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。扶突,在曲颊下同身寸之一寸人迎后,手阳明脉气所发,仰而取之,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,若灸者可灸三壮。
谓迎香、扶突二穴。迎香在鼻下空旁五分,扶突在颈当曲颊下一寸,人迎后一寸半。
大迎骨空各一,
冰注:大迎,穴名也。在曲颔前同身寸之一寸三分,骨陷者中动脉,足阳明脉气所发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留七呼,若灸者可灸三壮。o 新校正云:详大迎穴已见前足阳明经中,今又见于此,王氏不注所以,当如颧髎穴,两出之义。
大迎穴系足阳明胃经,在颊前一寸五分。
柱骨之会各一,
柱骨:清·高世栻:“柱骨,项骨也。柱骨之会,谓项骨相会之处”。
冰注:谓天鼎二穴也。在颈缺盆上,直扶突、气舍后同身寸之半,手阳明脉气所发,刺可人同身寸之四分,若灸者可灸三壮。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作'一寸半'
谓天鼎二穴,在颈缺盆上扶突后一寸。
髃骨之会各一,
冰注:谓肩髆二穴也。所在刺灸分壮与《气穴》同法。新校正云:按'髆骨’《气穴》注中无,《刺热》注、《水热穴》注、《骨空论》注中有之。
谓肩髃二穴也,在膊骨头肩端上,两旁罅间陷者宛宛中,举臂取之。
肘以下至手大指次指本各六俞。
冰注:谓三里、阳溪、合谷、三间、二间、商阳六穴也。左右言之,则十二俞也。所在刺灸分壮与《气穴》同法。新校正云:按《气穴论》注有'曲池’而无'三里’。'曲池’手阳明之合也,此误出'三里’而遗'曲池'也。
谓三里、阳溪、合谷、三间、二间、商阳六穴。三里在曲池下二寸,阳溪在腕中上侧,两筋间陷中,合谷在手大指次指歧骨间陷中,三间在食指本节后内侧陷中,二间在食指本节前内侧陷间,商阳在食指内侧,去爪甲如韭叶许。
手少阳脉气所发者三十二穴:鼽骨下各一,
冰注:谓颧髎二穴也。所在刺灸分壮,与手太阳脉同法。此穴中手少阳太阳脉气俱会于中,等无优劣,故重说于此,下有者同。
谓颧髎二穴,系手太阳小肠经,在两頄骨锐骨端陷中。
眉后各一,
清·高世栻:“眉后陷中,两丝竹空穴”。
冰注:谓丝竹空二穴也。在眉后陷者中,手少阳脉气所发,刺可人同身寸之三分,留六呼,不可灸,灸之不幸使人目小及盲。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'手少阳’作'足少阳’,留'六呼’作'三呼'。
谓丝竹空二穴,在眉后陷中。
角上各一,
明·吴昆、张介宾作颔厌穴,唐·王冰作悬厘穴,清·高世栻作天冲穴。今从吴、张注。
冰注:谓悬厘二穴也。此与足少阳脉中同,以是二脉之会也。新校正云:按'足少阳脉’中言'角下’,此云'角上’,疑此误。
谓悬厘二穴,系足少阳胆经,在曲角上脑空下廉。
下完骨后各一,
清·高世栻:“下完骨后,谓完骨之下,完骨之后,两天牖穴”。
冰注:谓天牖二穴也。所在刺灸分壮与《气穴》同法。
谓天牖二穴,系足少阳胆经,在耳后入发际四分。
项中足太阳之前各一,
唐·王冰、明·张介宾作风池穴,清·高世栻作气舍穴。今从王、张注。
冰注:谓风池二穴也。在耳后陷者中,按之引于耳中,手足少阳脉之会,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,若灸者可灸三壮。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在'颞颥后发际,足少阳阳维之会,刺可入三分'。
谓风池二穴,系足少阳胆经,在耳后脑空下,发际陷中。
侠扶突各一,
冰注:谓天窗二穴也。在曲颊下扶突后动脉应手陷者中,手太阳脉气所发,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,若灸者可灸三壮。
谓天窗二穴,在颈大筋间前,曲颊下,扶突后,动脉应手,属手太阳小肠经。
肩贞各一,
冰注:肩贞,穴名也。在肩曲胛下两骨解间,肩髃后陷者中,手太阳脉气所发,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,若灸者可灸三壮。
肩贞二穴,系手太阳小肠经,在曲胛两骨解间,肩髃后陷中。
肩贞下三寸分间各一,
明·张介宾:“谓肩髎、膳会、消泳左右各六穴也”。
冰注:谓肩髎、臑会、消泺各二穴也。其穴各在肉分间也。肩髎,在肩端臑上,斜举臂取之,手少阳脉气所发,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,若灸者可灸三壮。臑会,在臂前廉,去肩端同身寸之三寸,手阳明少阳二络气之会,刺可人同身寸之五分,灸者可灸五壮。消泺,在肩下臂外关掖斜肘分下行间,手少阳脉之会,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,若灸者可灸三壮。
谓肩髎、臑会、消泺三穴。肩髎当缺盆上突起肉,臑会挟肩髎后大骨下,胛上廉陷中,消泺在肩下臂外间,腋对肘分下。
肘以下至于小指次指本各六俞。
冰注:谓天井、支沟、阳池、中渚、液门、关冲六穴也。左右言之,则十二俞也。所在刺灸分壮与《气穴》同法。
谓天井、支沟、阳池、中渚、液门、关冲六穴。天井在肘外大骨后肘上一寸,辅骨上两筋叉罅中。支沟在腕后臂外三寸,两骨间陷中。阳池在手表腕上陷中,从指本节,直摸下至腕中心。中渚在手小指次指本节后间陷中。液门在手小指次指本节间陷中,捏拳取之。关冲在无名指端,去爪甲如韭叶许。
督脉气所发者二十八穴:项中央二,
冰注:今少一穴。新校正云:按会阳二穴,为二十九穴,乃剩一穴,非少也。'少’当作'剩'。是谓风府、瘩门二穴也。悉在项中,余一穴今亡。风府,在项上人发际同身寸之一寸,大筋内宛宛中,督脉阳维之会,刺可人同身寸之四分,留三呼,不可妄灸,灸之不幸令人瘠。瘖门,在项发际宛宛中,去风府同身寸之-寸,督脉阳维二经之会,仰头取之,刺可人同身寸之四分,禁不可灸,灸之令人瘖。新校正云:按王氏云“风府、瘖门悉在项中,余一穴今亡”者,非谓此二十八穴中亡其一穴也,王氏盖见《气穴论》大椎上两傍各一穴,亦在项之穴也,今亡,故云余一穴今亡也。
谓风府、哑门二穴也。风府在项后入发际一寸,大筋内宛宛中,疾言其肉立起,言休立下。哑门在项间风府后一寸,入发际五分,项中央宛宛中,入系舌本。
发际后中八,
冰注:谓神庭、上星、囟会、前顶、百会、后顶、强间、脑户八穴也。其正发际之中也。神庭,在发际直鼻,督脉足太阳阳明脉三经之会,禁不可刺,若刺之令人巅疾,目失睛,若灸者可灸三壮。上星,在颅上直鼻中央,入发际同身寸之一寸陷者中容豆。囟会,在上星后同身寸之一寸陷者中。前顶在总会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骨间陷者中。百会,在前顶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顶中央旋毛中陷容指,督脉足太阳之交会。后顶,在百会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。强间,在后顶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。脑户,在强间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,督脉足太阳之会,不可灸。此八者并督脉气所发也,上星、百会、强间、脑户各刺可人同身寸之三分,上星留六呼,脑户留三呼,余并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,若灸者可灸五壮。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“脑户不可灸”,《骨空论》注云“不可妄灸”。
谓神庭、上星、囟会、前顶、百会、后顶、强间、脑户八穴。神庭在鼻上入发际五分,上星入发际一寸,正中央陷中。囟会在上星后一寸陷中,前顶在上星后寸半陷中,百会在前顶后寸半,顶中央略退后些,可容爪甲一米许,后顶在百会后一寸半,强间在后顶后一寸半,脑户在强间后一寸半。
面中三,
各注家认识不一,如唐·王冰、明·吴昆、清·张志聪等主素髎、水沟、龈交穴。明·张介宾、清·高世栻等主素髎、水沟、兑端三穴。今从张、高注。
冰注:谓素髎、水沟、龈交三穴也。素髎,在鼻柱上端,督脉气所发,刺可人同身寸之三分。水沟,在鼻柱下人中,直唇取之,督脉手阳明之会,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,留六呼,若灸者可灸三壮。断交,在唇内齿上断缝,督脉任脉二经之会,可逆刺之,人同身寸之三分,若灸者可灸三壮。此三者正居面左右之中也。
谓素髎、水沟、龈交三穴。素髎在鼻柱上端准头,水沟一名人中,在鼻柱下,近鼻孔中央陷中,龈交在唇内齿上龈缝中。
大椎以下至尻尾及旁十五穴,
冰注:脊椎之间有大椎、陶道、身柱、神道、灵台、至阳、筋缩、中枢、脊中、悬枢、命门、阳关、腰俞、长强、会阳十五俞也。大椎,在第一椎上陷者中,三阳督脉之会。陶道,在项大椎节下间,督脉足太阳之会,俛而取之。身柱,在第三椎节下间,俛而取之。神道,在第五椎节下间,挽而取之。灵台,在第六椎节下间,俛而取之。至阳,在第七椎节下间,俛而取之。筋缩,在第九椎节下间,俛而取之。中枢,在第十椎节下间,俛而取之。脊中,在第十一椎节下间,俛而取之,禁不可灸,令人偻。悬枢,在第十三椎节下间,伏而取之。命门,在第十四椎节下间,伏而取之。阳关,在第十六椎节下间,坐而取之。腰俞,在第二十一椎节下间。长强,在脊骶端,督脉别络少阴二脉所结。会阳穴,在阴尾骨两傍。凡此十五者,并督脉气所发,腰俞、长强,各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。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作'二寸',《水穴论》注作'二分’,'腰俞’穴《缪刺论》注作'二寸’,《热穴》注作'二寸’,《刺热》注作'二分’,诸注不同。虽《甲乙经》作'二寸’,疑大深,与其失之深,不若失之浅,宜从二分之说。留七呼,悬枢刺可人同身寸之三分,会阳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,余并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,陶道、神道各留五呼,陶道、身柱、神道、筋缩可灸五壮,大椎可九壮,余并可三壮。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无'灵台、中枢、阳关’三穴。
谓自大椎以下至尻尾之长强,计十三穴,及下两旁之会阳穴,共十五穴也。大椎在项后大骨上陷中,陶道在大椎下节间,身柱在三椎下节间,神道在五椎节间,灵台在六椎节间,至阳在七椎节间,筋缩在八椎节间,脊中在十一椎节间,悬枢在十三椎间,命门在十四椎间,阳关在十六椎间,腰俞在二十一椎间,长强在脊骶端,会阳在阴尻骨两旁,属太阳膀胱经。
至骶下凡二十一节,脊椎法也。
冰注:通项骨三节,即二十四节。
自大椎至骶骨,凡二十一节,连项上三椎,共二十四节,或曰应二十四气。
任脉之气所发者二十八穴:喉中央二,
冰注:谓廉泉、天突二穴也。廉泉在颔下结喉上舌本下,阴维任脉之会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留三呼,若灸者可灸三壮。天突在颈结喉下同身寸之四寸,中央宛宛中,阴维任脉之会,低针取之,刺可人同身寸之一寸,留七呼,若灸者可灸三壮。
谓廉泉、天突二穴。廉泉在颔下结喉上四寸中央,仰面取之。天突在结喉下四寸宛宛中。
膺中骨陷中各一,
清·高世栻:“膺中,胸之中行也。骨陷中有璇玑、华盖、紫宫、玉堂、膻中、中庭各一,共六穴”。
冰注:谓璇玑、华盖、紫宫、玉堂、膻中、中庭六穴也。璇玑,在天突下同身寸之一寸,华盖,在璇玑下同身寸之一寸,紫宫、玉堂、膻中、中庭,各相去同身寸之一寸六分陷者中,并任脉气所发,仰而取之,各刺可人同身寸之三分,若灸者可灸五壮。
谓璇玑、华盖、紫宫、玉堂、膻中、中庭六穴。喉下胸骨间为膺,璇玑在天突下一寸,华盖在璇玑下二寸陷中,紫宫在华盖下一寸六分陷中,玉堂在紫宫下一寸六分陷中,膻中在玉堂下一寸六分,两乳间陷中,中庭在膻中下一寸六分。
鸠尾下三寸,胃脘五寸,胃脘以下至横骨六寸半一,腹脉法也。
冰注:鸠尾,心前穴名也。其正当心蔽骨之端,言其骨垂下如鸠鸟尾形,故以为名也。鸠尾下有鸠尾、巨阙、上脘、中脘、建里、下脘、水分、脐中、阴交、脖胦、丹田、关元、中极、曲骨十四俞也。鸠尾,在臆前,蔽骨下同身寸之五分,任脉之别,不可灸,刺人无蔽骨者,从歧骨际下行同身寸之一寸,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云'一寸半’。为鸠尾处也。下次巨阙、上脘、中脘、建里、下脘、水分递相去同身寸之一寸,上脘则足阳明手太阳之会,中脘则手太阳少阳足阳明三脉所生也。脐中禁不可刺,若刺之使人脐中恶疡,溃矢出者死不治。阴交在脐下同身寸之一寸,任脉阴冲之会。脖胦在脐下同身寸之一寸。丹田,三焦募也,在脐下同身寸之二寸。关元,小肠募也,在脐下同身寸之三寸,足三阴任脉之会也。中极,在关元下一寸,足三阴之会也。曲骨,在横骨上,中极下同身寸之一寸,足厥阴之会。凡此十四者,并任脉气所发。建里、丹田,并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,留七呼。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作'五分十呼'。上脘、阴交,并刺可人同身寸之八分。下脘、水分,并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。中脘、脖映,并刺可人同身寸之一寸二分。曲骨,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半,留七呼,余并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二分。若灸者,关元、中脘各可灸七壮,脐中、中极、曲骨各三壮,余并可五壮。自鸠尾下至阴间,并任脉主之,腹脉法也。新校正云:据此注云余并'刺入一寸二分',关元在中,与《甲乙经》及《气穴》、《骨空》注'刺人二寸’不同,当从《甲乙经》之寸数。
胃脘者,言上脘、中脘、下脘,皆胃之脘也。此言蔽骨以下至胃之上脘,计三寸间,有鸠尾、巨阙之穴。自脐之中央至胃之上脘五寸间,有上脘、中脘、建里、水分之穴。自胃之下脘至横骨毛际横纹间,计六寸半,有下脘、水分、神阙、阴交、气海、石门、关元、中极、曲骨之穴,一者,谓六寸半之零一分也。盖以量尽处取穴,而上下穴间,有一分之余也,此分度腹穴之法也。鸠尾在蔽骨下五分,巨阙在鸠尾下一寸,上脘在巨阙下一寸五分,中脘在上脘下一寸,建里在中脘下一寸,下脘在建里下一寸,上脐上二寸,水分在下脘下一寸,神阙在水分下一寸,当脐之中央,阴交在脐下一寸,气海在脐下一寸五分,石门一名丹田,在脐下二寸,关元在脐下三寸,中极在脐下四寸,曲骨在中极下一寸,入横骨毛际中五分,故自胃之下脘至横骨间,止六寸半也。此取腹穴之法,上以蔽骨,下以横骨,中以脐之中央为准,各分而度之也。
下阴别一,
明·张介宾:“自曲骨之下,别络两阴之间,为冲督之会,故曰阴别。一,谓会阴穴也”。
冰注:谓会阴一穴也。自曲骨下至阴,阴之下两阴之间则此穴也,是任脉别络侠督脉者冲脉之会,故曰下阴别一也。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,留七呼,若灸者可灸三壮。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'七呼’作'三呼'。
谓下两阴之间,别有一穴,名曰会阴。
目下各一,
明·张介宾:“足阳明承泣二穴,任脉之会”。
冰注:谓承泣二穴也。在目下同身寸之七分,上直瞳子,阳骄任脉足阳明三经之会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不可灸。
谓承泣二穴,在目下七分,乃任脉、阳跷、胃经脉气之会。
下唇一,
冰注:谓承浆穴也。在颐前下唇之下,足阳明脉任脉之会,开口取之,刺可人同身寸之二分,留五呼,若灸者可灸三壮。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作'留六呼'。
谓承浆穴,在唇下陷中。
龈(龂)交一,(音)
龂交:11、指齿缝而言。高世栻注:“齿缝任脉之交,故曰龂交”。2、指上齿缝之斷交穴。吴注:“斷交,在属内上齿缝中,为任督之会”。3、指上下齿缝中之斷交穴。张志聪注:“斷交穴一。在唇内齿下斷缝中,盖上古以斷交有二,督脉之翻交入上.齿,任脉之断交入下齿也,此上下之斷齿相交,故名龋交”。
<斷交,今通作之龈交穴也。其位子上唇系带与齿龈相接处。属督脉之穴。而此言斷交属任脉穴,说明非单指上齿之龈交穴也。诚如罗树仁氏说:“下齿中夹之穴名斷基,属任脉;上齿中央名斷交,属督脉。今子任脉所在之穴,不言斷基,而言斷交者,其意盖以为两断相交,官一穴而两穴俱在矣”。因此,斷交当指上下齿缝之龈交穴为是。>
冰注:龂交,穴名也。所在刺灸分壮与脉同法。
龈交穴,一在唇内齿下龈缝中。盖上古以龈交有二,督脉之龈交入上齿,任脉之龈交入下齿也,以上下之龈齿相交,故名龈交。以上共二十七穴,尚少一穴,愚谓脖胦乃脐下另有一穴,非气海也。
冲脉气所发者二十二穴:侠鸠尾外各半寸至齐寸一,
侠鸠尾外各半寸至齐寸一:明·张介宾:“寸一,谓每寸一穴,即幽门、通谷、阴都、石关、商曲、肓俞,左右共十二穴也”。
冰注:谓幽门、通谷、阴都、石关、商曲、肾俞六穴,左右则十二穴也。幽门侠巨关两傍相去各同身寸之半寸陷者中,下五穴各相去同身寸之一寸,并冲脉足少阴二经之会,各刺可人同身寸之一寸,若灸者可灸五壮。新校正云:按此云'各刺入一寸’,按《甲乙经》云'幽门、通谷刺入五分'。
此言冲脉之穴,侠鸠尾各开半寸,下至脐间,相去一寸而一穴也。幽门二穴,在巨厥旁各开五分,通谷在幽门下一寸,阴都在通谷下一寸,石关在阴都下一寸,商曲在石关下一寸,肓俞在商曲下一寸。
侠齐下旁各五分至横骨寸一,腹脉法也。
侠脐下傍各五分至横骨寸一:清·高世栻:“并脐下两傍,各开五分,下至横骨,有中注、四满、气穴、大赫、横骨,其穴相去亦一寸也”。
冰注:谓中注、髓府、胞门、阴关、下极五穴,左右则十穴也。中注在肓俞下同身寸之五分,上直幽门,下四穴各相去同身寸之一寸,并冲脉足少阴二经之会,各刺可人同身寸之一寸,若灸者可灸五壮。
此冲脉之侠脐下两旁各开五分,每穴相去一寸,此取腹脉之法。盖腹穴无陷中可取,正可以分寸度量,上以蔽骨鸠尾,中以脐中,下以横骨为准绳也。中注在肓俞下一寸,四满下中注一寸,气穴一名胞门,又名子户,下四满一寸,大赫一名阴关,又名阴维,在气穴下一寸,横骨下大赫一寸,在阴上横骨中,宛如偃月,去腹中行一寸五分。又按《图经》内横骨,大赫、气穴皆相去中行寸半。
足少阴舌下,厥阴毛中急脉各一,
冰注:足少阴舌下二穴,在人迎前陷中动脉前,是日月本,左右二也。足少阴脉气所发,刺可人同身寸之四分。急脉在阴毛中,阴上两傍相去同身寸之二寸半,按之隐指坚,然其按则痛引上下也。其左者,中寒则上引少腹,下引阴丸,善为痛,为少腹急中寒。此两脉皆厥阴之大络通行其中,故曰厥阴急脉,即睾之系也。可灸而不可刺,病疝少腹痛,即可灸。新校正云:详'舌下毛中之穴',《甲乙经》无。
足少阴舌下者,谓肾脉之上通于心,循喉咙,侠舌本,而舌下有肾经之穴窍也。足厥阴毛中急脉者,谓肝经之脉,起于大指丛毛之际,而肝气之弦急也。本篇论手足三阳之脉气所发者,三百六十五穴,以应周天之数,而末言足少阴舌下,厥阴毛中,手足鱼际,谓内有五脏之脉五,而阳中之有阴也。然脉气又皆本于五脏五行之所生,而三阳之气,亦由于阴中之所出也。张兆璜曰:毛中言肝脉之始,舌下言肾脉之终,意言阳气生于阴气之始,阳脉交于阴脉之终。
手少阴各一,
冰注:谓手少阴郄穴也。在腕后同身寸之半寸,手少阴郄也。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若灸者可灸三壮,左右二也。
言三百六十五穴之中,有心脉之穴二也。
阴阳跷各一。
冰注:阴蹻一,谓交信穴也。交信,在足内踝上同身寸之二寸,少阴前太阴后筋骨间,阴蹻之郄,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,留五呼,若灸者可灸三壮。阳蹻一,谓附阳穴也。附阳,在足外踝上同身寸之三寸,太阳前少阳后筋骨间,谨取之,阳蹻之郄,刺可人同身寸之六分,留七呼,若灸者可灸三壮,左右四也。
阴跷谓交信二穴,阳跷谓跗阳二穴。本篇虽论手足三阳之脉气所发,而内有冲、任、阴跷、五脏之阴脉焉。
手足诸鱼际脉气所发者,
明·吴昆:“凡手足黑白肉分之处,如鱼腹色际,皆曰鱼际”。
鱼际者,谓手足之白肉隆起处,有如鱼腹而穴在其际也。手之鱼际,肺之脉气所发;足之鱼际,脾之脉气所发也。
凡三百六十五穴也。
冰注:经之所存者多,凡一十九穴,此所谓气府也。然散穴俞,诸经脉部分皆有之,故经或不言,而《甲乙经》经脉流注多少不同者以此。
手足三阳经脉气所发者,二百九十八穴;督、任、冲脉所发者,七十八穴;五脏脉气所发者,十穴;阴阳跷四穴,通共三百九十穴。内太阳经内重督脉五穴,重足少阳十穴,手阳明内重大迎二穴,手少阳内重悬厘二穴,风池二穴,天窗二穴,颧髎二穴,共重二十五穴。除去所重,实三百六十五穴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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